11月19日發布的 《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(2014-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計劃》)指出,按照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、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的原則,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,到2020年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%。有分析師表示,國家對風電、光伏的補貼將逐步取消,而風電會是“十三五”中可再生能源的“重頭戲”。
《計劃》指出,到2020年,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,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。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表示,這意味著風電與光伏發電價格與市場逐漸趨同的時候,國家的補貼就會取消。
另外,《計劃》針對風電發展,用了“大力發展”的前綴,有別于水電的“積極開發”以及太陽能發電的“加快發展”。業內人士認為,風電將成為未來可再生能源中的“重頭戲”,風電將不再僅僅是“替代能源”?!队媱潯诽岢?,重點規劃建設酒泉、內蒙古西部、內蒙古東部、河北北部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山東、哈密、江蘇等9個大型現代風電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。以南方和中東部地區為重點,大力發展分散式風電,穩步發展海上風電。
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,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東明亦在會上表示,理論上預計,到2020年,國內風電累積總裝機可達3億千瓦;到2050年,總裝機規模將在此基礎上增長10倍達到300億千瓦,占據國內能源總消費量的80%,成為名副其實的主體能源?!?br />
風電“十三五”開始有望逐步改變當前的“替代能源”地位,轉為進入能源消費的主體地位。相關產業鏈個股有望因此受益。第一類:從事或參股風力發電設備生產的企業。第二類:從事風力發電設備零部件生產的企業,如
鎖緊盤、風電軸承等。第三類:承建風力發電項目的企業。第四類:經營風力發電場發電業務的企業。